习近平曾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
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事关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事关外交工作大局,事关稳妥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事关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完善涉外立法,为涉外法治工作筑根基。要坚持立法先行、立改废释并举,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的法律法规,充实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为涉外执法、司法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规范涉外执法,为涉外法治工作提质量。要建立健全涉外执法体系,建设协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提升涉外执法水平和效能,尤其要加强对外经济贸易领域的执法能力,积极参与执法安全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贩毒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
改革涉外司法,为涉外法治工作保公平。要推进涉外司法审判体制机制进行符合审判规律的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涉外司法审判能力和水平,强化涉外司法效能,提高涉外司法公信力。
督促涉外守法,为涉外法治工作增动力。要强化合规意识,引导企业、公民在“走出去”过程中更加自觉地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强化企业合规管理,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涉外用法而言,要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着力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调解机构、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加强国际法治合作,为涉外法治工作创良境。要基于国际条约和平等互惠原则,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积极开展送达、取证、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等司法协助,深化律师、仲裁、调解、公证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协作,加强领事保护与协助,建强保护我国海外利益的法治安全链。此外,要主动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推动国际关系法制化,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李钊庄镇 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