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编:法治在线 李苗
在贪欲驱使下,破灭的亲情
亲情,是一种血脉相通的存在,是一种无法割裂的存在,是与父母、兄弟姐妹血缘关系的纽带。古语云:“故父母之于子也,子之于父母也,一体而两分,同气而异息。”本应连枝同气的兄弟姐妹, 却在贪欲的作祟下,上演“本应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悲剧,造成兄长死亡,胞妹巨大财产损失的惨重结果。
故事的主人公,贺某春,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人,自由职业;贺某萍,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中心退休职工,系贺某春的胞姐;刘某林,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干警,享受副处待遇,系贺某萍的丈夫,贺某春的姐夫;贺某,贺某春和贺某萍的胞兄,后在贺某萍的多方算计下,客死异乡,回来已是一堆白骨。
事件缘由一处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德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位于位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望江路的由德昌地产公司开发的滨江花园小区CX、 AX 两套别墅买卖而起。
2014年贺某萍借口帮助其妹贺某春购买滨江花园一幢房产,要求贺某春转账 34 万元,用于交纳购房首付款,遂贺某春2014 年 12 月 11 日向贺某萍个人账户转账,但贺某萍一直在向江华德昌公司以其女儿刘某的名义放高利贷,以高出的利息再来抵扣贺某萍、刘某林夫妻的别墅购房款。一直以来并未真正将购房款一五一十地向开发商德昌地产公司交纳购房款,而是通过德昌公司的拓展部职员麦某红进行利息结算再抵扣其夫妻的购房款。贺某萍带贺某春去购买收藏品为由,要贺某春取出现金十万元整一同前往江永县一收藏者家中选购藏品,因江永县收藏者不同意出售货物时收取现金,贺某萍又要求贺某春开车到江永县城一处ATM机上转账给江永收藏者,事后借口自己被邓某玲催债,将原本打算购买收藏品的十万元现金借去用于周转,直到第二年才通过柜台转账将这十万元现金归还给贺某春。2014 年 2月 11日,贺某春将34万元分两次转账到贺某萍账户用于向江华德昌地产公司购买滨江花园 A4 商品房,而在同段时间,刘某林、贺某萍也跟德昌公司签约,买下了滨江花园C3(B3)一套三层建筑面积为 293.96 ㎡房屋。
由于贺某萍违约,2015 年,贺某萍、贺某春同时被江华瑶族自治县德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在一审结束后,贺某萍对贺某春说你在外地回来一趟不方便,不如授权给我贺某萍来处理二审后续事情,贺某春深信贺某萍,将授权委托书写给贺某萍并注明由贺某萍合权处理江华德昌地与滨江花园某栋的债权债务事宜。
2016 年,贺某萍称,另有一位在江华德昌放高利贷者蒋某生看中了贺某春2012年购置的一套商品房,而这位蒋某生与贺某萍丈夫刘某林是多年的老友,也是刘某林介绍给蒋某人关于贺某春的房产信息,声称可以帮助把三角债务处理好,2016年7月蒋某生老婆刘某伶给贺某春发送一份电子邮件,写明购买贺某春这套商品房其中19万用于给贺某萍抵扣江华德昌的债务,贺某春不同意,谁知,贺某萍早已将贺某春的房门钥匙交给蒋某林、刘某伶在进行装修施工。贺某春非常生气拒绝将房屋办理过户手续。2016年贺某萍被德昌地产申请列为被执行人,其滨江花园的房产某栋被法院查封直至2019年。
2018年,贺某萍声称没有从蒋某林购买贺某春的房屋分款,江华德昌地产也协调好处置好了贺某春的债务。贺某春才同意协助蒋某林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是2018年2月份,蒋某林跟贺某春签订协议为叁拾万元,贺某春不同意,蒋某林称,只不过是为了少交税,不影响实际购房金额。贺某春长期在外地工作,不想以这些事情给大家带来不便也不想牵绊工作,加之贺某萍、刘某林是自己的亲姐姐和姐夫,认为还是亲人在帮助自己,所以没有再追究细节。
2019 年,贺某春打算回乡创业,用自己滨江花园房产申请银行贷款时,发现自己仍被强制执行中,而贺某萍、刘某林夫妻共同财产也同时被强制执行中,贺某萍被刘某林家暴报警,警察看见家暴者是同事,就不愿意进行笔录,而是将贺某萍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查验伤势,贺某春陪同贺某萍查验伤势直到零晨三点,贺某萍向贺某春哭诉,这些年贷款的压力,现在连冻结在法院三年的房产都没办法赎出来,自己还背负着失信人员的限制,什么都做不了,博得贺某春同情之后,就推荐贺某春到银行贷款,贷款一半的款项用于替贺某萍、刘某林清偿江华德昌地产的债务。贺某春为了帮助自己的亲姐姐走出困境,于是将钱直接转账给了江华德昌地产公司的债权人陈某华。刘某林、贺某萍向贺某春承诺,会承担占用贷款资金的银行利息,并尽快将房产申请贷款还给贺某春。
从2019年4月直到2020年12月,刘某林、贺某萍没有丝毫偿还利息和本金的意思,不仅无偿占用贺某春别墅作为仓库三年,还对贺某春恶言相向,甚至直接告诉贺某春,钱不会还了,收藏品和其它财产也别想拿走。贺某春终于不再忍受,贺某春及其儿子乐某元以不当得利为由 将贺某萍、刘某林诉至瑶族自治县法院。通过梳理一审判决书 【(2020)湘 1129 民初 2558 号】【(2020)湘 1129 民初 2559 号】发现,贺某萍、刘锋林玩的好一手“狸猫换太子”戏码。刘某林、贺某萍说, 是刘某林其借了50万元给贺某春和其儿子做生意,贺某春不仅不分利润,利息都是其的工资支付的,因此【(2020)湘 1129 民初 2559 号】法官吴某东帮助刘某林撇清责任,在判决书里直接判决刘某林、贺某萍从贺某春儿子乐某元银行卡取走现金为合法,因为贺某萍、贺某春是亲姐妹,而作为姐夫的刘某林还借50万元给贺某春做生意,从贺某春儿子银行卡取钱还利息天经地义,为了避免贺某春不服一审上诉,一审法官在证据上隐匿了贺某春儿子乐某元的银行卡号,并告之刘某林、贺某萍即使贺某春、乐某元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也不怕,再到江华农村商业银行弄一张证明,证明三年利息是刘某林归还,二审终审判决,贺某春、乐某元再想申诉不嫌麻烦就让他们去搞。果然一审贺某春、乐某元不服判决,于 2021 年 2 月上诉至永州市中级法院。据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1)湘 11 民终 561 号】,二审法院再次以贺某春与贺某萍、刘 某林之间是亲戚,长期有银行流水的资金往来,50万元由刘某林贷款借给贺某春,且有江华农村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清证明》二审判决贺某春、乐某元败诉、维持原判。 而在【(2020)湘 1129 民初 2558 号】在一审过后,刘某林、贺某萍在强有力的证据下知道上诉无望,因此不再提起上诉,有关贺某春为贺某萍、刘某林支付给德昌债权人陈某华的 200000 元,贺某萍和刘某林夫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执行案号【(2021)湘 1129 执 243 号】强 制执行期间,贺某萍、刘某林夫妻向江华县农商行(滨江花园 C3 号 房产)抵押贷款 140 万;同年,变卖江华县沱江镇华府一街两宗土 地,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卖给余姓,伍姓两位买主,获得土地出售 价值为 180 万元人民币现金。除此之外,贺某萍、刘某林夫妻为拖 延时间,还对贺某春发起多次虚假诉讼,以达到拒绝执行的目的。
在贺某萍及刘某林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2022 年年初,戏 剧性一幕再次在他们身上上演。2022 年3月2日,刘某林、贺某萍 以追偿权纠纷再次与贺某春、乐某元诉至法院案号为【(2022)湘 1129 民初 221 号】,刘某林、贺某萍再次以借款给贺某春50万元转给贺某春儿子乐某元做生意为由,要求贺某春支付【(2020)湘1129民初2559号】和【(2021)湘11民终561号判决合法取走现金用于支付利息剩余的部分49852.48元。前两份判决书称刘某林贷款50万元就是刘某林借给贺某春的,只是在【(2022)湘1129民初221号】一改前两两庭审说词,变成了刘某林贷款是为了给贺某萍、贺某春一起做生意的,而据刘某林、贺某萍提交(2020)湘1129民初2559判决书与(2021)湘11执民终561判决书以及江华农村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清证明》全部变成权威和公信力十足的证据。让人费解的是,贺某春与刘某林、贺某萍有关 68000 元的 不当得利诉讼,在【(2020)湘 1129 民初 2559 号】一审,【(2021) 湘 11 民终 561 号】二审中,法官认可了刘某林提交的有关《贷款还清证明》,但在【(2022)湘 1129 民初 221 号】中,法官以没有出具 该证据的经办人和该银行负责人的签字,不符合证据的形式要件为由, 且刘某林、贺某萍也没有提交偿还 500000 元贷款的原始证据予以佐 证为由,驳回了刘某林、贺某萍的诉讼请求。一个经济纠纷案,三个 法官,两个结果。如此审判,却没能保障贺某春的财产安全。
▲刘某林、贺某萍提交给一审、二审法院的贷款还清证据 通过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刘某林、贺某萍直间参与的诉讼 案件达 20 余起,多为经济纠纷案。在贺某萍、刘某林涉诉的案件中, 最严重的还有霸占沱江镇白竹塘村第五、六村民小组的土地补偿费、 5 安置补偿费上百万余元,并多次进行伪造证据、恶意诉讼。
从2020 年 12 月 14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 日止,十五个时间, 刘某林、贺某萍夫妻共计发生的民事诉讼案件,被立案审理的达 13 起,其中多为经济纠纷案,而其中多数纠纷案件与贺某春有关,贺 某春因此损失达百万余元。 谁能想到,一处房产,竟成为姐妹亲情破灭的开始。纵观这些 年,刘某林、贺某萍的恶行罄竹难书。这期间刘某林利用职务便利 向江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捏造虚假案情,在没有立案、也没有出具 任何受案回执的前提下,县经侦大队时任大队长朱某华电话口头对 贺某春儿子乐某元进行多次非法传唤,威胁强迫乐某元必须到经侦大队办 公地点进行接受调查询问、态度蛮横粗暴,仿佛已经认定贺某春儿子乐某元就是犯罪嫌疑人。并在2020年第一次民事诉讼案后,当众威胁贺某春母子,威胁贺某春不考虑自己儿了的前途,扬言要给贺某春的孩子以“无需有”的罪名定罪,贺某春只得与儿子各自外出打工,实则“避难”。 而作为妻子的贺某萍,同样不甘落后。贺某萍利用在国土局土 地地产交易所任职的便利关系,利用交易所管理漏洞,使用违法手段,将沱江镇华府街五宗土地全部办置在其配偶刘某林名下,造成国家财产的巨大损失。
好夫妻,就要成为一丘之貉。刘某林、贺某萍为了满足自己的贪 欲,霸占贺某春的合法财产,不惜伪造贺某春授权书、滥用授权权限, 伙同第三人蒋某生、江华瑶族自治县德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何金昌出具虚假证据,共同欺诈贺某春位于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华银 国际 3 栋 1601 室房产及大量不可估值的藏品据为己有。贺某萍还利 用其胞兄贺某的合伙人的关系,从缅甸大量走私藏品藏于家中。 同时,刘某林、贺某萍,为了能够快速挣钱,从 2011年左右开始, 用江华县沱江镇迎宾路两幢房产从江华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用其女儿刘某的名义,四处放高利贷房贷业务。 为对抗法院执行,刘某林、贺某萍还涉嫌唆使他人威胁贺某春 及其儿子乐某元的生命安全。刘某林夫妻唆使案外人谢某知多次到贺某春 住宅寻衅滋事,砸门辱骂贺某春,并实施多次上门拉电 闸,关水闸等毁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严重影响周围民众的正常生 活。在刘某林公安干警身份的庇佑下,谢某知逃脱法律制裁。 从 2014年开始,到 2022 年,贺某春噩梦般的 8年。这 8年, 贺某春不止在胞姐贺某萍、刘某林的陷害下,财产损失百万元,还 受到刘某林的打击、报复,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极大威胁。
朗朗乾坤,还有什么能保护贺某春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司法 能保障贺某春的财产安全,又怎么会出现一个案子,三个法官,两 种结果呢?如果法律能保障贺某春的财产安全,在她请求法院协助 取证的时候,法官为什么拒绝了呢?如果警察能保障贺某春的人身安全,谢某知的寻衅滋事,怎会 三番五次逃脱制裁?这里面有多少黑暗,只有参与的人才知晓。
对于当权者,贪欲是万劫不复的深渊。人一旦控制不住自己的 欲望,终将走入日暮穷途的境地。贪欲不遏,必将自会人生! 司法公正,任重而道远。当权者要心存敬畏,才能走的更远。像 刘某林、贺某萍欲壑难填、满心算计之人,也必定会吃下自己种的恶 果。而司法,也一定能还贺某春一个公道,追回她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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