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纪教育,使党员自觉遵守党纪。人学始知道,不学非自然。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提升政治觉悟、厚植理论根基的重要途径,只有学得深、学得实、学有恒,方能深刻领悟党纪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员干部要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基础课、必修课、终身课,各级党组织要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
要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中学习领会《条例》的主旨要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新修订的《条例》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以纪律上“管得住手脚”促进事业上“放得开手脚”,为遵规守纪的干事者撑腰鼓劲,为党员干部干成事、不出事提供坚强后盾。在学习《条例》过程中,广大党员要把学习感悟与收获转化为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强化自我约束。
要敢于善于斗争,在各方面严于律己。新修订的《条例》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加强了纪法衔接,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是党组织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广大党员干部要在理论学习、思想认同中做到同频共振,要在警示教育学习中不断对照、深刻反思,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丰润区卫健局 杨晓旭